离婚证与协议书被女方取走了,我应该怎么做?
杭州临安区律师
2025-01-17
协议离婚的,结婚证一般是被婚姻登记机关收走了。诉讼离婚的,结婚证会交还给当事人,是否撕掉由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债务证明、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等其他必须要提供的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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